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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直属党支部基本制度

发布日期:2011-05-16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直属党支部基本制度

一、 民主集中制度。党支部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。重要问题必须经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充分讨论决定。需要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,才能形成决议。

二、党支部有关会议制度

(一)支部党员大会。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。主要内容: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;听取和审议支委会工作报告;听取党员行政领导干部的业务工作通报、意见和建议;讨论决定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。

(二)支部委员会。支委会每学期召开2——3次 。主要内容:制订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措施;分析党员的思想情况;研究党员教育、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;安排支部阶段性工作,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。

(三)组织生活会制度

党的组织生活会每月安排两次,必要时可随时召开。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;落实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,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;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;讨论党员发展问题。

(四)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1次。结合党的中心工作任务,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,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1次。

三、党课。党支部要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党课学习。党课教育每学期至少一次。所在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。党课教育可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。

四、党日活动每学期组织2——3次。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,结合本支部和党员的实际情况,组织党员参加党员活动日。通过党员活动日,活跃党内民主生活,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组织观念、纪律观念。

五、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

支部委员要经常同党内外群众谈心,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,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;了解群众对党员、党员干部、党的工作的批评和建议,接受群众监督;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,深入群众,调查研究,改进工作;党员要分工联系群众,做群众的知心朋友。党支部支委会成员要经常与党员谈话,每学期每人至少进行一次。党支部每学期要召开一次非党同志座谈会,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。

六、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
每年结合总结工作,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。支委会对每个党员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表现要做出鉴定;督促党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改正;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,对违纪党员进行处理;向党内外通报评议情况,听取意见,接受监督。

七、请示汇报制度

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,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;对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,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。党员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、学习、工作情况和群众的思想动态,一般每季度一次,重要情况要随时汇报。党支部每学期听取部工会等群众组织汇报一次工作情况。

八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

每月进行一次廉政学习,学习内容包括:党中央制定的廉政方针、政策法规、党纪政纪条规,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廉政建设制度。每年对部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一次民主测评,并同奖金及年终总结挂钩。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,公开财务收支,接受群众监督。

八、组织活动考勤制度

(一)、党的会议、党日和有关学习活动要进行考勤登记。考勤情况每学期公布一次。考勤情况与个人年终绩效考核挂钩。

(二)、党日活动时间党员一般不能请假。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或相关活动,要提前请假。

(三)、党员未经请假不参加组织活动的,要弄清原因给予批评教育 。

九、党费收缴制度。

(一)、按照要求按时收齐党员党费,及时上交校党委组织部。

(二)、每学期向部全体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。